海南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汇总涉及住房个税医

北京白癜风治疗方法 http://m.39.net/pf/a_4785589.html

年以来,海南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广揽天下英才,并制定出台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落户、安居、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一)国际人才培养

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国际人才在境外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等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放开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限制,允许取得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资质(除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等领域外)的国际人才,通过技能认定后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探索针对高端人才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

(二)外国高科技人才管理

允许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我省科技项目负责人。

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限制,在同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上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

(三)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

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不允许来华的外国人和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工作岗位列为禁止类,把可能引发市场较大波动、社会负面舆情的外国人及岗位列为限制类,负面清单外不再对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作出限制。

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事由范围,在59国人员入境海南旅游免签基础上,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

扩大外国人才享受R字签证待遇范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同为符合我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对照《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享受R字签证待遇。

实行“容缺承诺+失信惩戒”制度。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除提交有效证件、聘用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

(四)国际人才服务保障

推行国际人才引进“单一窗口”和电子化服务,实行信息共享、联审联检,为国际人才提供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证以及商事注册、医疗保险、入境体检、子女就学、法律援助、语言培训、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务。

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把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国际人才配偶纳入就业安置范围,其子女同等享受我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相关待遇。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国际学校,为国际人才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完善购车和住房保障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工作、投资创业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国际人才,参照现行引进人才购车、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人才落户

1、哪些人才可按人才引进方式落户?

答: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学位以上人才,教育部“工程”“工程”“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高收入、高纳税人才,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的企业创新人才、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企业创办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

2、哪些人才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下列人才可在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1)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4)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5)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6)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7)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引进人才落户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一样办理落户吗?

答:引进人才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4、最新的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落户,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首先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通过参加高考进入全日制大学学习,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博士等学历,不包含自考、函授等所取得的学历。其次是离校三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5、引进人才落户登记的户口地址如何确定?

答:可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一是落户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户口登记;二是落户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人才住房

6、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是?

答:保障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符合《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年)》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要求,经具有认定权限的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总部经济企业、省重点园区、省属事业单位、省属重点企业、法定机构、市县等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

7、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是哪些?

答:年5月13日后引进的以下人才:

(1)50岁以下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4)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住房租赁补贴可发放多长时间?

答: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省级指导意见是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受理和发放按照各市县操作细则执行。

9、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住房租赁补贴指导标准:拔尖人才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元/月,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元/月,本科毕业生0元/月。

10、技术技能人才可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吗?

答:可以。35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11、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是否可以同时领取?

答: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12、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属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属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属事业单位向省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度、购房补贴资金按年度向用人单位核发,再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13、人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2)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

(5)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14、曾在海南工作过的人才是否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答:曾在海南工作,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海南,并于年5月13日后重返海南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年4月1日至年5月13日期间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才,不列入本次保障对象范围。

15、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有哪些?

答: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1)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①年4月29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②年4月29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③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2)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①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②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③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④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⑤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⑥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⑦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人须具备上述购房资格条件,其中,实际居住时间按应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的一半计算。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6、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待遇是什么?

答: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

17、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待遇是什么?

答: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买唯一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

18、人才购买的住房是否可以转让?

答:引进人才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或商品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且转让对象也须符合相应的购房条件。

19、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同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吗?

答: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不同市县就业创业的,可按规定分别单独申请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同一市县就业创业的,按照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同时提供家庭仅申请1套人才公寓或1份补贴的诚信承诺函。

20、刚性引进人才且已落户的,享受怎样的购房待遇?

答: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

21、柔性引进的人才是否有购房资格?

答: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22、未落户的人才是否有购房资格?

答:对于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海南无房的,也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23、享受未就业即落户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是否有购房资格?

答:有的。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

个税优惠

24、海南自由贸易港现阶段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5、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是那些?

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关收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支付。

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提供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关收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支付。

26、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的高端人才标准是什么?

答:除需具备“在海南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关收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支付”条件之一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经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二是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27、能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紧缺人才标准是什么?

答:除需具备“在海南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关收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支付”条件之一外,还应当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目录范围。清单主要包括以下5类人才:一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类型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二是海南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三是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其他外国人员(C类);四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五是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28、年前海南自由贸易港一般人才能享受15%的税率优惠吗?

答:可以,年前享受的对象不再局限于人才,只要符合条件的个人,都按最高1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人才购车

29、人才购车有什么政策?

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均明确了人才购车的相关规定,不限国籍,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相应的购车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A、B、C、D类人才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2)柔性引进人才的A、B类人才经认定,可直接取得小客车其他指标;

(3)E类人才可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4)柔性引进的C、D类人才经认定,可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5)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可参照本省居民购车条件申请购买新能源小客车;

(6)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参照本省居民同等条件购车;

(7)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经认定,在购车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医疗保障

30、哪些人才可享受人才医疗保障?

答:我省引进、培养使用的各类人才,含外籍人才和“候鸟”人才。

31、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可以。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按自愿原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2、人才就医是否有绿色通道?哪些人才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答:C类(领军)以上人才(含领军)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全职引进的A类(大师级)和B类(杰出)人才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可凭人才家属医疗保障卡医院VIP诊室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子女入学

33、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事项具体应该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答:全职引进的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申请以“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直系亲属入学(园)需求的,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学到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中小学的,应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当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保障。

34、全职引进A类(大师级)和B类(杰出)人才如何办理直系亲属入学“一事一议”?

答:A类(大师级)、B类(杰出)人才申请办理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园)事项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一事一议”申请材料提交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所持有的天涯英才卡;

(2)申请人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本;

(3)全职引进的A类(大师级)和B类(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入(转)学申请表;

(4)入(转)学对象原就读学校学籍卡(小学一年级新生不用提供此项材料)。

35、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应如何办理?

答: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就读幼儿园的,按居住地市县学前教育政策执行,一般就读公办园的,要登记入园或通过登记摇号获得学位,就读民办园的自行联系办理。

36、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应如何办理?

答: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根据当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转入我省中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向居住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人才子女入学事务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申请入学所需材料按照当地招生入学方案要求提供。

申请转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2)户籍证明;

(3)居住地证明;

(4)转学申请表。

37、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应如何办理?

答: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其小学、初中已经在我省就读并参加我省中考的,按中考成绩录取到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已在外省就读高中阶段然后转学到我省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向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人才子女入学事务的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和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

38、D、E类高层人才子女报考我省中考有什么政策?

答: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户籍未转入我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已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已转入我省并在海南就读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户籍已转入我省但未转入我省学校就读的,中考报名时在户籍地教育局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

39、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有什么政策?

答: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的“D类(拔尖)人才、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享受我省居民同等待遇,在参加我省中考,取得我省高中学籍并修读完规定学制的前提下,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外籍人才

40、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

41、请问外籍人才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时,最长期限是多久?

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按规定签发最长期限为5年的居留许可。

42、境外人员能否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

答:可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国家或海南自由贸易港职业资格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且报考的项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范围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43、外籍人才能否兼职工作?

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任职且符合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可以在海南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无需更换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44、外国留学生、外国高校毕业生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创业有便利化的出入境政策规定吗?

答:(1)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证明材料,申办有效期2至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被企业、单位聘雇的,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2)在中国高等院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经所属高校推荐可办理2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在海南创新创业,期间被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单位聘雇的,可换发工作类居留许可。

(3)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可凭学历(学位)证明申办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被企业、单位聘雇的,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4)在境外高等院校学习的外国学生到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海南星级酒店、医院、国际学校等单位定期实习,可以凭相关单位邀请函件、外国高校在读证明申办口岸签证入境或在境内换发私人事务类签证进行实习。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天涯英才卡

45、什么人才可以申领“天涯英才卡”?

答: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规定,并经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认定备案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领“天涯英才卡”。“天涯英才卡”分为A、B、C、D、E共5类卡,持卡人分别对应A类(大师级)人才、B类(杰出)人才、C类(领军)人才、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46、“天涯英才卡”有什么功能?

答:“天涯英才卡”是我省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待遇的重要凭证,持卡人可以在出入境、落户、居留、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海关、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商事主体登记、税务、金融、科研等方面享受便捷服务和相应的待遇。

47、“天涯英才卡”持卡人享受何种金融服务便利?

答:我省银行机构为“天涯英才卡”持卡人提供外汇资本金账户开立一站式服务,银行机构帮助持卡人做业务申请登记后直接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可享受资本市场及各类交易场所的各项金融服务;只要符合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机构可全程服务,为持卡人便捷办理进出口托收、信用证业务;持卡人填写申请后,中国银行可为持卡人便捷办理境外人才自由贸易账户。海南银行、省农信社为持卡人提供VIP服务通道。

48、“天涯英才卡”持卡人在旅游景区享受何种福利待遇?

答:我省高层次人才可凭“天涯英才卡”免费享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全省公交车免费乘车目录》《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全省旅游景点免费入园目录》中的乘公交车以及60余个旅游景点入园服务。可在省林业局直属管理的4家国家森林公园(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免费入园参观。

(资料来源: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2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