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旅游平台自律公约发布,违规经营者将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如高额手续费、订单退改难等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10月27日,5家知名互联网旅游服务企业共同制定的《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发布,这5家企业之间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违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动态“黑名单”,各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此公约是在北京市和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由同程艺龙、携程、美团、马蜂窝、去哪儿网5家互联网旅游服务企业共同发起制定的。经过反复研讨及确认,历时六个月、六次修改形成。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消费者旅游出行前通过互联网查询浏览目的地信息、预定旅游服务越来越普遍,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如默认搭售、高额手续费、订单退改难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今年的新冠疫情对旅游业冲击较大,大量旅游订单被退订,接踵而来的是退订投诉增多,给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针对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上述5家互联网旅游企业共同制定了《自律公约》,该公约赋予了企业参与规则制定的权力,转变了政府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

公约共有十六条,包含了依法经营、信息公示、服务管理、风险提示、权益保护、共享共治、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明确了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旅游安全提示、消费风险提示等的位置和要求,对于不能退改的预售产品或服务应以显著方式告知,提醒消费者留意飞机票、火车票等商品或服务的退改和售后规则。鼓励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制定并普及各种特定情况下的免责退款规则。鼓励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实施先行赔付。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制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在行业共治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提出了平台经营者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于违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形成动态“黑名单”,各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平台经营者应建立信息实时监测筛查机制,及时对虚假广告、虚假信息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的信息采取屏蔽、删除等必要措施;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警告、临时封禁、下架该平台内经营者互联网旅游服务等必要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公约还对一些产品细节提出要求,比如平台内提供民宿类产品预订,经营者应将其经营的民宿类产品的房屋结构、房屋室内环境、房屋具体坐落位置等信息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预售产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虚假预定。

另外,在政府规范行业发展方面,明确了平台以及平台内经营者证照公示的具体要求,强化了平台经营者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与服务,并确定了公约内容随行业发展定期进行优化调整的机制。

新京报记者陈琳

编辑刘梦婕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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