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玮江晓峻记者邹伟)市工商局昨发布消息,该局和市旅游委联合制定的《南京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版)》,将于10月15日正式启用。这也是我省首部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随着我市邮轮旅游市场快速发展,乘坐邮轮外出旅游观光的游客越来越多,消费纠纷和投诉也日益增多,《出境旅游合同》已不能适应邮轮产品的需要。该局和市旅游委联合制定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共有14大项条款,主要对合同标的、旅游费用支付时间、保险、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解除与费用承担、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作了详细约定,还增加了特别约定和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