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我上海、重庆调整关于旅行社组织境外游的行政法规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这两个地方可以出国旅游了吗?简单给大家解释一下。
第一,中国从来没有限制出国旅游,咱们要求的是出国旅游回来后按照国内防疫规定做好相关防护措施,每天通过国内各个口岸进出的航班数量可不少。本来就没有限制,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取消限制”一说。
第二,国务院的批复属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措施之一,让部分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能够参与到咱们的跨境旅游生意中去。
根据现有的《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什么意思呢?
比如,张三想要去美国旅游,第一次出国不太敢贸贸然就这么出发了,于是找了一家旅行社选择跟团游。按照规定,能够接这个业务的旅行社一定要是国企或者民企,外企旅行社没有资格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游。
其实除了旅游业外我们国家还有不少行业是不允许外资参与的,典型如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或者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行业。
不过,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近年来我们已经放开了不少行业,允许外资参与到相关业务来。比如,前段时间允许外商独资企业从事券商业务等。
关于中国公民的跨境旅游业务在年的时候就有所变化,北京获得了试点资格,注册在当地的外资旅行社可以从事中国公民的跨境旅游业务,这次加大了这方面的开放力度,允许注册在上海和重庆的外资旅行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展除中国台湾地区以外的跨境旅游。
相信今后的开放力度将更大,也许几年后全国任何一地区的外资旅行社均不会受到限制,全部能做这个生意了。
第三,本次调整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呢?在我看来整体影响不大,要出国旅游还是得做好防护,遵守防疫规定,不会因为有更多的旅行社能够参与到中国公民境外游业而放松了防疫要求。
当然,外资旅行社加入境外旅行市场后对国企和民营旅行社将起到一定的冲击,至少竞争者更多了,想要维持现在的市场份额就得拿出更有吸引力的方案,否则部分出境游旅客会将被外资旅行社抢走。
对有出境旅行需求的老百姓来说是好事,大家有更多的选择,如果觉得外资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更好、价格更便宜,完全可以选择跟他们的团出去,市场经济就是要有竞争,只有充分竞争才能把价格打下去,消费者将因此而获益。
综上所述,解读政策时先要看清文件内容,理解其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不是一知半解,甚至过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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