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被骂了,说我不够专业和认真,
我反思了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还发了条动态去表达歉意。
事情的原委比较复杂,我很抱歉,但这个用户还希望我能就其中的某些专业点进行回应。
不说废话了,简单讲下这个用户质疑的专业点。
这位朋友在买过保险后,质疑我很多产品没有做好提醒工作。
在牛盾里,没有对这一条进行说明:
该产品对“阿富汗、缅甸、北朝鲜、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国家”进行了免责,去这些高危地区不赔。
这个用户觉得,
为什么当时买的时候没有提醒这一点,
这种免责是否合理,是不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
国内买的意外险,国外到底能不能保?
牵扯的问题会比较繁杂,其实还是挺值得探讨的。
下面会从十个点,从我的专业范围内出发,整体去回答这个问题,但不要抱太大期望,答案不一定让所有人满意。
我只能说我尽最大努力回答。
基础事实,意外险国外出险要比国内出险难赔很多。
难赔,其实是因为在国外理赔时取证太难。
国内很多调查还要委托第三方,就别说飞国外调查取证了,首先人生地不熟,语言还不通。
其次国外调查取证可不会像国内那么配合,必须走访大使馆、各个机构,这对保险公司来说,各项成本都太高了。
而且更别说高危国家了,调查人员的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
这种情况下,理赔势必不会顺利。
具体怎么难呢?
我们平时在国内购买的意外险,如果在国外出险,有些可以赔,但有些是不可以赔的。
如果是意外医疗,不赔;
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在刚果被毒蛇咬了一口,不管你是回国还是刚果治疗,绝大多数意外险,都是不赔的。
在免责条款里有一条叫“被保险人在中国领土以外……接受治疗”,比如小蜜蜂2号:
医院标准也有要求,通常必须是“医院”
所以国外发生意外医疗肯定不赔。
(除非你是个狠人,国外意外医疗出险不治,回国治疗,那我敬你是个狼灭)
如果是意外伤残,能赔;
和意外医疗不一样,意外伤残赔的是保额的一部分(具体看伤残等级),但伤残等级的鉴定必须按照中国制定的标准来,决定赔不赔,该赔多少。
但逻辑上会有一个大问题,如何证明发生的是意外?取证过程很容易跟保险公司扯皮。
如果是意外身故,也能赔。
意外死亡是相对比较好界定的,中国公民海外身故了,大使馆肯定要介入,会出具意外死亡证明,境外意外身故基本都会赔。
此外,免责条款里的内容也是不赔的,格外注意“因战争、暴乱、武装叛乱、核辐射等”造成的意外伤害免责。
而且该免责主要针对的是境外风险。
毕竟不是每个国家都像我国这么安全,懂得都懂。
所以有些产品,它就会在特别约定或条款里补充一条,规定“某些高危国家”免责,比如这个客户买的牛盾:
争执中,客户提了一个问题:
因战乱、军事等因素引起的意外,和在战乱国家出险,是两个概念,后者为什么不赔?为什么要进行特别约定?
这个问题,我会在第三部分重点回答。
那保险公司为什么要对“高危地区”设障碍呢?
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做,原因包括三点:
一是意外险的意外定义中,需要满足“非本意的”。意外必须满足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突发的四个条件。
比如说,
张三非在40℃的天气下面晒太阳,这种就不属于“非本意的”,因为结果是可以预见的。
那么同样的,张三在伊拉克武装叛乱中不幸身故,这种就不符合“非本意的”,因为去高危地区是可以主观避免的。
其次,在保险理赔事务中,要满足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指保险承担理赔的直接原因。
举个例子,闪电击中了一棵树,树着火了,暴风把火花带到了房舍,房子被烧毁了,那么房屋损失的近因是闪电。
既不是暴风,也不是火花。
同样的,张三在阿富汗旅游时,开车行驶上在炮弹炸毁的马路上,结果发生车祸撞出了悬崖,当场身故。
张三身故的近因是炮弹炸毁的马路。
高危地区国家,发生意外的风险更高。
因为战争,各项措施都不完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意外风险太多。
保险公司完全是迫于无奈,出于风险考虑,才对在高危地区的国家发生意外不赔,像伊拉克、伊朗、缅甸、阿富汗这样的战乱国家,人身风险是不是更高?
第三个原因是,保险公司为了防骗保。
为什么这几年“海外杀妻骗保"的新闻那么多,就是因为海外调查难度太高,给了骗保可乘之机。
所谓“海外高危地区”免责,这也是保险公司的无奈之举。
说回客户这个产品,免责境内都一样,但境外确实会有所差别。
客户买的牛盾,和大家平时买的意外险是一样的。
免责条款基础且正常。
先看客户买的牛盾的:
再看小蜜蜂2号和大护甲2号两款产品的免责:
如果仔细对比了,就会发现,三款产品的免责大同小异,基本是一模一样的。
唯独牛盾在特别约定里多了一条:
大家知道,特别约定的法律效力是高于主条款的,所以这些地方确实是不赔的。
如果非得说这是坑,也能说得过去。
就像这个用户指出来的情况:
比如在刚果被蛇咬了,回国治疗后身故了,为什么不赔?
但正如我前面解释的,对这些地区进行免责也并非说不过去。
保司要去这类高危地区鉴定责任,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同时,你的情况还未必是意外,拒赔后还得跟你继续扯皮。
一份保单就收块,你说谁愿意干?
而且,这个条款也不是孤例。
客户买的牛盾和其它产品比,差别在于多了一条特别约定,但它不是孤例。
如图:
它将免责条款里的“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辐射等”做了特别约定,保险公司规定,这些地区发生的意外不赔。
阿富汗、缅甸、朝鲜、古巴、刚果、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不管哪个国家,潜在的危险指数都高于其它任何国家。
但它不是孤例,比如大护法综合意外险:
再比如大护甲A款:
它不是这个条款的独创者,也不会是最后一款。
那有了这条特别约定,是不是意味着这款产品比别的更差?
可能是,毕竟它对高危地区进行了直接免责,和其它未做说明的意外险相比,一旦出险,理赔门槛更高。
但没有对高危国家做特别约定,就一定会赔吗?
毕竟还有“因战争、暴乱、武装叛乱、核辐射等”做免责说明,对一些局势不稳定的高风险地区,绝大多数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赔。
而且,如前面所说,去高危国家是可以主观避免的。
但是如果您非得说,
被国家或企业强制要求必须去这些地区执行任务,不去工作或前途就没了;
而且国家或企业不给你配,非得要自己买;
再而且发生意外了;
还而且意外跟战争没关系,得是被蛇咬了这种。
普通的意外医疗还不行,得是意外伤残或意外死亡。
好吧,我承认有一点点差别,但这种差别我就算是您肚子里的蛔虫,我也提前想不到啊。
而且我更建议别去这类国家,真的。
即便你去这类国家出险了,甭管什么产品,保险理赔造成的麻烦,绝对够喝一壶的。
更重要的是,这些国家更容易出事不是?谁愿意出事啊......
如果非得去叙利亚、伊拉克这种高危地区,最好补上境外旅游险产品。
这样一来,境外意外医疗、意外伤残和意外身故都赔,而且不要求回国治疗,因为保险公司国外也是有分支的,利于调查,利于及时得到治疗。
常见的像友邦,史带。
但注意,这种也有问题,绝大多数境外旅游险关于高危地区也是不赔的,比如史带乐游全球旅游险:
如果发生极端情况,在特别约定的高危地区被蛇咬了,会不会赔?
打官司大概率能赢。
按理说,特别约定条款明确规定了对某些高危国家不保,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也合情合理。
但保司的权利并不是无限的,如果闹上司法,只要是实实在在由意外引起的,一般会判保险公司赔。
但是这是典型的思维实验了。
就像这位用户讲的,“对于私权,法无禁止皆可为。”
法律确实没有赋予保司任意制定条款的权利,所以进入司法层面,赢面很大。
但你说保司根据一些保险制定的基本原则,对一些行为进行免责,咱不能说不合理吧。
法律毕竟只是工具,所以最重要的是,投保时我们自己把保单细则好好看一遍,看清楚了再买,不要给自己留坑。
饶了我吧!
此刻的我只想求饶。
是真没有法规去帮大家解释“进入高危地区的免责是否合理”,
就像当年的Yi情险,也有对湖北地区的免责。
你说这个是国家赋予保司的权利吗?保司凭什么这么干?
还有某些意外险医院免责,为什么,医院诈骗案例太多,是一样的道理。
比如大保镖至尊版:
你让我提醒这些我甚至都能做到。
但让我想到提醒叙利亚、伊拉克这些国家保不保,
即便我看到了,而且我是知道其中缘由的,
俺也想不到这还要提醒的啊。
再复制一遍这段话,去说明有这条和没这条的差别点:
被国家或企业强制要求必须去以色列阿富汗这些地区执行任务,不去工作或前途就没了;
而且国家或企业不给你配,非得要自己买;
再而且发生意外了;
还而且意外跟战争没关系,得是被蛇咬了这种。
普通的意外医疗还不行,得是意外伤残或意外死亡。
没这条的产品也不一定不跟你继续扯皮,因为去了国外,确实难以定责。
您看到我哭泣的样子了吗?
看到我眼泪啪嗒啪嗒得掉了吗?
没提醒您这点确实确实是我的不对,但这种疏忽,您应该也能体谅吧。
真的真的,近期减少出国。毕竟还有YI情在肆虐。
我的责任,只能在有限范围内进行提醒,
我可以把每个条款抠一遍,但真不是每一个条款每个专业点都能跟大家解释的,我真的不是大家肚子里的蛔虫,也不是神仙。
很多情况需要大家主动跟我讲。
我只能尽可能地帮你分析。
医院看病,不跟医生说头疼的症状,医生也很难猜到你头疼啊。
今天这篇文章不仅是给某个朋友的答复,而是我希望针对这类问题,做一个全面的回答,
我也期待大家找到更好的答案。
然后后面我不断反思,感觉彼此的沟通里存在很多问题。
有些问题我自己在改,有些问题需要跟大家沟通。
俺只是个,也会犯错,也需要大家坦诚的沟通和反馈。
我可以用一篇又一篇文章证明自己专业多牛X,但不能说,我这么牛X,就天然知道您私人的需求,您比较在意的点。
我真的做不到。
论专业,没输过谁。
但有时候,确实情商不够,而且人又比较粗枝大叶,
想服务好大家的心,还是热切的。
我努力进步,也需要大家的配合。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