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旅游出现高原反应,是不是意外意外险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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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反应」这个词,对于不少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陌生的是,从未去过高原地区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体验到什么是“高原反应”。

熟悉的是,“西藏”“珠峰”“尼泊尔”“稻城”这些诗和远方,又时不时的出现在朋友圈中、微博里。在他们的照片中,除了高原伟岸的风景,穿着冲锋衣、戴着护目镜飒爽的英姿,还时不时地出现在诊室中打着吊瓶、甚至吸着氧以及,“等我好了再继续踏上征途”的坚毅表情。

然而,高原反应有轻有重,轻的或许像朋友圈中常看到的那样,只是个小恙,适应几天高原环境就好了。但严重起来,对人的伤害是很大的,甚至在恶劣环境下得不到及时救治导致身故的可能。

那有人就会问了,高原反应到底是个啥,意外保险赔不赔?

01高原反应到底是什么?

在保险公司日常交流中,或者是普通人对于高原反应的理解,实际上是用“高原反应”这个词指代了“高原病”的概念。

简单来说,高原反应其实是高原病的一种较轻的类型,高原病根据缓急程度,分为急性高原病,慢性高原病。

慢性高原病在人身意外保险的理赔实务中,纠纷不多,咱们暂且不谈。

急性高原病,根据严重程度又分为轻型(良性)和重型(恶性)。一般来说,高原反应只是最轻型的高原病,是非常常见的,未适应高海拔者进入高海拔地区后通常6-24小时发病,出现双额部疼痛、心悸、胸闷、气短、厌食、恶心和呕吐等症状,通常在一两天至数天后症状缓解、消失,也有些人需要通过吸氧等对症治疗一段时间,或转入低海拔处才能缓解。

少数人可发展为重型,而重型高原病常见的有三种类型:高原脑水肿、高原肺水肿、混合型。

(图片来源:pexels)

02保险为啥总是拒赔高原反应?

人身意外险理赔纠纷当中关于高原病的争议案件,各种类型都有,但高原反应往往对身体伤害较轻,理赔金额较小,一般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双方达成共识即可,即使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大多数自认倒霉。

然而上升到诉讼解决争议的,往往是急性重型高原病,因为其造成后果严重,医疗费花费较大,甚至致残、致死并产生高额索赔。

在保险公司、司法界对此问题一直争议不断,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甚至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同的理赔员对此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实务中,保险公司给出的结论往往是拒赔理由通常是: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造成高原反应的原因是高原、缺氧、低压、寒冷及患者的体质等综合因素导致的。

(图片来源:pexels)

这些综合原因是导致其患高原反应的直接原因,那么这些原因是不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条件,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1.关于“外来的”这一点,有些保险公司认为高原反应是由高海拔地区,缺氧、低压、寒冷等外部环境因素和患者自身体质因素共同造成,外部因素,至少是原因之一,不作为争议点;而有些则认为:环境因素,并非具体的、有形的致害物,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外来的”这一构成要件。

2.在保险公司主张拒赔的案例中,一般会认为,高原或高山海拔较高、气压较低、含氧量较低,该情形是外界客观的自然现象,该现象客观长期存在,故气压低、缺氧等因素并非突发性因素,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突发”的构成要件。

(图片来源:pexels)

3.对于长期生活在低海拔地区的人们到达高海拔地区后,可能会产生高原反应是常识,尤其是对长期登山或者登山经历的人来说,发生高原反应的可能性是可以预知的。而登山者或旅行者在明知攀登高峰或是到达高海拔地区会面对高原反应,仍然前往,就意味着本人已经接受可能带来的高原反应这一风险,这是符合本意的。因此,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非本意”的构成要件。

4.保险公司常通过一些医学教材当中的定义,来证明这是一种疾病,比如:“高原肺水肿是指近期抵达高原(一般指海拔米以上),出现静息时呼吸困难、胸闷压塞感、咳嗽、咳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患者全身乏力或活动能力减低的一种高原病”。从而认为高原反应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非疾病”的构成要件。

03为啥法院总是认为应该赔?

然而,到了诉讼环节,很多法院常提出不同观点。

(图片来源:pexels)

我们可以将部分法院观点归纳如下:

1.意外伤害既包括有形物作为外因导致的伤害,也包括无形物作为外因导致的伤害,保险合同并没有把无形物作为外因导致的伤害作为免责条款。所以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的“外来的”。

2.高原反应(代指高原反应以及脑水肿、肺水肿等严重的急性高原病,下文简称高原反应)是外部特定环节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而疾病应当理解为人体内患,所以高原反应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的“非疾病”。

3.轻度的高原反应可以被预见,但是大多数人在短期内都能适应,而被保险人无身体自身疾病的情况下,发生严重后果的几率不高于普通人,这种严重后果是不可预见的。所以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的“非本意的”。

4.急性高原病、急性高原肺水肿、急性高原反应都属于急性发作,且条款中对于“突发”一词,并未加以说明,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5.高原反应是意外伤害的结果,而非原因。不能从事件导致的结果属性倒推事件本身的性质。因此,高原环境致病这一后果并不意味着将高原环境给被保险人带来伤害这一事件本身排除在意外伤害之外。

(图片来源:pexels)

04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对策是?

正因如此,近年来,很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当中,已经把高原反应、高原病等统统纳入除外责任中,对于是否属于意外伤害这个问题,不再纠结,明确了不保。

如果买了这样的保险去登山,真的发生高反并且产生理赔纠纷后,那么刚才的5点论证“高原反应”是否属于意外伤害的观点都将不再起作用。

而有些针对登山者的高端意外保险产品,会带有急性病的保障,甚至是急性高原病的单独保障责任。鉴于常住在低海拔地区的普通人前往高原地区的风险性,还是建议大家购买保险时慎重挑选,看清楚保障项目以及保险条款,也可以通过在线沟通或电话直接向保险公司咨询,说明购买保险的用途和场景,最担心的风险是否在可保范围内,最终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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