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统计科普小知识旅游统计概念和指标解析

                            

在常规旅游统计工作中,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入境游客、国内游客在境内、各省行、游、住、食、购、娱等方面的花费和停留时间等情况,每年需要做好入境游客在中国(大陆)花费抽样调查和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相关基本旅游统计概念和指标,调查员或者统计员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容易忽略弄混,如,调查对象、经济领土、入境过夜游客、出游与接待等。为了更准确地通过调查和统计的方式来了解和掌握我国旅游市场情况,有必要对上述概念和指标进行详细的解析。

三、入境过夜游客

根据《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入境过夜游客是指入境游客中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不包括下列人员:(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2)外国驻华使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3)常驻中国(大陆)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中国(大陆)口岸的中转旅客;(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7)已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8)归国的中国(大陆)出国人员。

上述八种人员不属于入境过夜游客,但是在被访国常驻1年以上的居民的旅游活动均需被纳入国内游客统计中的,如:(3)(6)(7)(8)四种人,在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中,需要将其纳入统计范围。如,外国人访华的游客统计中,一个外国留学生在A省留学不超过1年,那么该留学生就会被纳入入境旅游统计中。但如果留学超过1年,那就不能纳入入境旅游统计,其留学1年后的旅游活动就应被纳入国内游客统计中。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在酒店抽样到来自B省的一个常驻中国一年以上的留学生,那么这个样本是有效的。如果把它作为入境抽样调查中的样本,却是不合理的。

原标题:《旅游统计科普小知识

旅游统计概念和指标解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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