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旅游报」
□本报记者陈静张宇
“鼓励开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可持保单向银行申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担保。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减轻旅行社现金流压力”……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交纳方式,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海南、山东、山西三省开展使用保险交纳质保金试点工作,意味着使用保险交纳质保金这一政策正在逐步落地实施。此项政策,将使旅行社获得哪些利好?业界对其落地实施有着怎样的期盼?落地实施过程中,又有哪些问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