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国籍男子乘坐香港至宁波的航班抵达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在通过海关旅检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递交申报单。其随身行李在通过X光机时,现场海关关员发现其行李中夹杂多件类似珍珠项链的物品,于是立刻打开其行李进行人工查验。发现其行李箱内衣物间夹杂着很多首饰盒,打开一看里面是各类珍珠制品,其中有珍珠项链、珍珠耳环、珍珠耳钉、珍珠戒指等。初估该批86件珍珠制品总价超过15.4万元人民币。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宁波机场海关有关人士介绍,珍珠是深受消费者青睐的高档珠宝,同时也可作为药材使用,在国内拥有旺盛的市场需求。珍珠属于高价值、高税率物品,且具有境内外差价大、利润空间大等特点,同时具备体积小、易携带的特点,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行李夹藏、人身夹带等方式“化整为零”、“蚂蚁搬家”走私进境,存在较大的走私进境风险。
海关总署年第54号公告明确规定: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元人民币以内(含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元人民币以内(含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境外出游越来越多,也有很多朋友会在境外出游时购买一些自用的珠宝。新购入的珠宝虽小但价值高,进境应多加注意,有必要时务必向海关申报,合理数量内海关会予以征税放行处理,量大则需要做货物报关。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专业海外代购”,不按海关规定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涉嫌走私,有可能触及相关法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以,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误会,各位携带此类高价值物品时应注意价值、数量,并按实际情况及时填写入境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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