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释骏大额保单理赔金将来能跨越国门吗

随着中国公民保单配置量快速增长,保单理赔跨境换汇问题越来越突出。保险理赔金换外汇的问题分成两大板块,第一板块是购买境内外保单个人换汇业务;第二块是保险公司的外汇保险业务,这两大板块的保险外汇业务法律依据及实操都完全不同。

第一个板块,购买境内外保单的个人换汇业务。首先个人换汇下的人寿保险理赔金进出国门不由外汇管理局具体操办,而是由各家银行审核决定。但实际上银行工作人员在保险理赔金换外汇这方面实操经验很少,目前处于一事一议的状态,且国家政策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该如何处理,所以以下的结论是不确定的,只能说是将理论和实操相结合后的一种分析推测。

问题一:中国客户购买境内保险,受益人是外国人,外国国籍理赔金能否换汇出国?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外国人从境内保险公司所获得的理赔金,可以是做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收入,因此理论上是可以依据第十三条申请换汇出境的。而无论是外国人所得年金,还是外国人所得身故赔偿金,理论上可以视为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收入,应该是可以申请换汇出境的。

问题二:境内保险受益人如果是已经移民的中国人,仍然是中国国籍,理赔金能否换汇出国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原因是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谓的境外个人是这样定义的。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可以看到已经移民的中国人,也就是持中国护照拥有移民国永居权身份证明的人,是没有列明其中的。受益人如果是持中国护照又已经移民的人,似乎保险理赔金也是可以换汇出境的,但实操上各家银行不愿意承办此项业务的。

问题三:中国个人能否在境外买保险,未来理赔金能否换汇回国?从保险外汇业务合规的角度来说,国家只允许对特定的某些保险可以开展跨境换汇业务。境内个人在境外可以购买与旅游意外和疾病理赔相关的险种,但不允许到境外购买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因此未来的境外保险公司发放的理赔金也不得换汇。

第二个板块,保险公司的外汇保险业务,这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年3月发布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当中所谈到的外汇保险业务。外汇保险业务是指符合本指引第七条到第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内开展的以外币计价的保险业务,或者以人民币计价,但以外币计结算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按规定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外汇保险业务。

第一项叫外汇财产保险,第二项叫外汇人身保险,第三项叫外汇再保险,第四项是法规规定的其他外汇保险业务,所以相当于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开办的外币计价或外币结算的保险业务。

而如果是人身保险,外汇人身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所列情形之一。

一:境内个人跨境的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境外个人的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客户购买的是这类保险可以直接按照该规定通过保险公司拿到外汇。

《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当中第三十三条,办理外汇保险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手续时:

(一)外汇保险项下的保费、赔款、分出保费、摊回赔款等费用可以通过外汇账户支付或购汇支付;

(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收取的外汇赔款、外汇保险金等收入,可以存入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金融机构收取的外汇保险项下收入按有关规定办理结汇。

总结:

第一,通过国家授予外汇保险业务经营权的保险公司所购买的跨境保单保费和理赔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合规从保险公司获得外汇结算支付或者是外汇支付付费;

第二,境内个人购买境内保单,如果受益人是外国人或是港澳台居民,又或者是已经移民的人,在获得国家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后,理论上似乎可以申请将保险理赔金换汇进出境,但因为银行实操经验很少,不能特别确定;

第三,境内个人到境外所购买的投资类保险理赔金是不能换汇回到境内的。

原文链接: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3号公布 自年2月1日起施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7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