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是两千多年前的人物,因为一本书的缘故,我们知道了他。两千多年前是大汉王朝,司马迁那时是个小职员,工资不高,刚够养家糊口,生活很清贫。他是知识分子,整天在写一本书。当时还没有作家这种职业,也没有码字儿这个行当,写出来的东西不能发表,自然也不能换取稿费。他的日子很不好过。书写成后“藏诸名山,传之其人”,流传至今,这也就是著名的《史记》。
司马迁与《史记》《史记》中“通古今之变”是司马迁的一种很重要的思想。这句话的核心主要突出个“变”字,比如在历史的长河中治乱盛衰的局面不断变化,人的治理理念也必须随之发展变化。司马迁向来很看不起那些是古非今、思维僵化的书呆子。
司马迁为何会有这种先进的思想?是他从古代圣贤书中学到的,还是文曲星附体、灵感乍现的结果?显然都不是。我认为,“通古今之变”是他从自身的遭遇中悟出来的。
司马迁雕像司马迁的老爸司马谈,是大汉王朝的太史令(有点像今天领导的秘书兼档案管理员,但职位要低)。司马迁幼承父训,博览群书,后因他老爸工作的关系移居长安。司马迁年轻的时候就已读万卷书,可还没行万里路。一个人老在
家读书憋得慌,也撑得慌,为了消化满肚子的学问,他在二十岁之后就开始出去漫游,到过很多地方。
三十五岁那年,父亲司马谈去世,这让他不再是无业游民。我们知道,大汉王朝是刘家的天下,那时候的法律带有明显的家族色彩。刘氏律令规定:父亲死后,儿子可以接班。于是“太史令”这个职位可以算是司马家族的铁饭碗,正所谓“一碗在手,全家无忧”。在司马谈去世后的第三年,可马迁继父职任太史令,从此入编,有了正式的工作。
四十二岁时司马迁开始写《史记》。这时他写《史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主观性不是特別强。改变他命运的是一个原本与他并无多大联系的人。
司马迁继父职任太史令那时候大汉集团和匈奴集团经常有利益纠纷。大汉集闭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彻为了提拔自己的小舅子李广利,就派名将李广之孙李陵配合李广利率兵和匈奴人打群架,结果李陵因为人少败而受降。刘彻为此事茶饭不思,最后咨询秘书司马迁。司马迁与李陵交情不深,但认为他忠心国,搴旗斩将,立下汗马功劳,很爷们儿,是个男人,就替他辩护,说了几句好话。司马迁当时年岁尽管不小,但还没有受过什么挫折,很有愣头青的耿直,不会抽马屁,也不会见风使舵,这就冒犯了他的顶头上司刘彻。刘彻认为这事与我小舅子的声誉有关,你替李陵说话,就是损我小舅子。你司马迁吃我的喝我的,不过是一条供我驱使的狗,不替我吆喝,倒为别人鸣不平了,令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刘彻金口玉牙一张,司马迁就被停发工资,收监候审。
司法机关受理这个案子的是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杜周处理这事很老成,他揣度领导的意思,判了司马迁一个五星级的重罪一一宫刑,让他永远当不成爷们儿。
汉朝时候被判宫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当然现在谁要被判此刑也会很丢,幸亏已无这种刑罚)。司马迁是个知识分子,尤其要面子。他认为“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数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总之,这件事给了司马迁很大的教训。
古代宫刑被抓进牢房的司马迁面临着三种选择:一是伏法受诛;二是拿钱免死;三是甘受腐刑。司马迁自然不愿这么快就死,因为他还有未竟之业一一撰写《史记》。然而他活着的条件一点也不好,《报任安书》有言:“家贫,财赂不足以自,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所以当时的司马迁不但受到肉体的推残,而且还受到精神的打击,真是祸不单行。
司马迁受刑出狱后继续写《史记》。在他五十多岁那年,有位叫任安的朋友认为司马迁以前为李陵辩护,虽“就极刑而无愠色”,仍然顽强地活了下来,尽显男儿本色,真是个爷们儿,于是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希望他“慎于接物,推贤进士”。因为司马迁在老板身边工作,容易进言荐贤。司马迁回信的时候任安已经因事下狱,状况危险。司马迁没有装糊涂,但回绝得很委婉,认为自己“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意思就是说我现在已经没脸见人了哪还能顾及旁人。我也知道你目前的处境不妙,可我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伴君如伴虎,吃力不讨好的事我是不会再做了,想都不会再想的!从中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意识在受刑前后的变化。正是由于这种变化,才使得他能够以一个旁观者的立场纵观历史之变,冷静地思考古今之事,提出“承弊通变”、“见盛观衰”这些到目前为止还非常牛气的观点。
史记部分内容司马迁是一个智者,他在权衡生死轻重之后,选择了活着,同时他还选了沉默。他成为制造“沉默的大多数”之一。在这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司马迁与孤灯为伍,扛着如椽巨笔在竹简上驰骋,,一篇篇气势恢宏的史学佳作从他那斗室之内吐出。面此时的他,对朝延内外的一切繁光杂事,均已毫无兴趣。他深知即使出面营救任安,也是无济于事。像他这种犯过错误,曾与老板意见相左的人,说话是毫无分量的。马屁拍不好,反倒惹上一身臊。他不能无价值地死去。
于是他只好把自己的一腔“隐忍苟活”的悲苦之心,和盘托出,而以“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自明心迹。实在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司马迁的《史记》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
反想之,以上的所有事情都没有发生,司马迁是老板面前的五星级的大红人、首席秘书,住豪宅,开名车,妻妾成群,儿孙满堂,整天被幸福、甜蜜包表着,他还能写出这么牛气的《史记》吗?或许他连动笔的冲动都没有。即使有心遂父心愿,也只不过雇上一群枪手捉刀完成。当然,这就不是“一家之言”而是“乌鸦之言”了。
司马迁《史记》中的名言看司马迁“变”的一生,留给后人思考的东西太多了。说他是笼罩整个封建时代的史学、文学大师,估计无人反对。他的“不刊之书,传之万古”的《史记》至今仍是一座无人能逾越的山峰。
司马迁在两千多年前个认为自己不是多么爷们儿的人为了救一个虽然兵败受降但他认为很爷们儿的人而获罪,并使自己变成了非爷们儿,但后人因为他所做的事很爷们儿,所以认为他不但是个爷们儿,而且是个纯爷们儿。而这,就是我所讲的“变通”中的司马迁。一个真正的大丈夫,一个真正的爷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