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获批用保险缴纳旅游质保金试点,对旅行

记者

郑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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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同意海南省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的批复》,原则同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报送的《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方案》。海南省试点改革旅行社保证金制度,以保险来替代现金和银行保函,来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文旅部批复要求,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文旅部统计,截至年3月31日,第一季度全国旅行社总数为家。“按照原来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目前全国4万家旅行社存缴的保证金额度粗略计算应该在亿以上,如果以保险来替代原来的现金保证金,如此大体量的旅行社资金都可以释放,有助于缓解旅行社疫情以来遭遇的资金流动问题。”研究旅游业法律法规的李志轩告诉界面新闻。

年起,原国家旅游局颁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开启旅行社的质保金制度。按照年施行的《旅行社条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同时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都需增存相应的保证金。

过去20多年的保证金制度,旨在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行社规范经营,在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以此款项对旅游者进行赔偿。用保险来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则是旅行社通过缴纳保险费用,来获得这项保障。

海南旅行社资深从业者陈发卿对此回应界面新闻,“用保险替代原来的保证金交纳,降低了旅行社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助于吸引更多力量加入旅游服务市场;能减轻旅行社的经营压力;通过参考旅行社的保险金额,可以将旅行社的征信数字化,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报名时可以多一项参考标准;不过,相比存于银行产生利息的保证金,购置保险也有可能会增加旅行社的支出成本,具体要看举措的落地方案。”

新冠疫情对旅行社的冲击巨大,尤其影响到中小旅行社的现金流。年2月,海南省发布六条措施支持海南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包括实施援企稳岗,延长办理社保业务期限,减免房屋租金,降低运营成本(暂退部分旅行社80%的质量保证金用于日常运转),减免、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对于这项试点,李志轩认为,“旅行社的这项保险能否像交强险一样可以随时赔付,以及保险产品由谁来做、怎么控制赔付风险,都还存在难点。但如果试点成功,对旅行社、消费者、保险公司都会受益,而如何平衡中间的利益关系,无疑是项挑战。”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谢祥项认为,此举确实有利于降低旅行社资金压力和经营成本,而且疫情以后,部分旅行社市场受挫明显,以致无力缴纳保证金,成为旅行社业界面临的尴尬问题。“事实上,从保证金的使用频率来看,动用旅行社保证金的情况很少。据了解,海南省旅文厅正在牵头推进试点,相关保险公司也在积极策划产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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